沂水县慈善总会年度(2021.6-2022.5)财务工作报告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在县委县政府、县慈善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慈善总会坚持以人为本和“崇慈向善、扶危济困”宗旨,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和慈善总会各项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依法募捐、精准救助,自觉坚持公开、公正、自律的原则,为我县慈善总会财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今年6月份县审计局专项年度审计情况,现将一年来财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慈善款物收入情况
本年度,沂水县慈善总会总收入3221.66万元,其中:资金收入3169.25万元,物资折价收入52.41万元。
(一)资金收入情况
1、接受企业及个人定向捐赠收入1247.78万元;
2、2021年“慈心一日捐”募集善款收入1247.92万元;
3、接受慈善专项基金、冠名基金捐赠收入135.55万元;
4、接受疫情防控专项捐款收入49.63万元;
5、网站、微信、99公益日等网络募捐收入330.48万元;
6、接受市慈善总会拨付资金收入50.54万元;
7、慈善宣传募捐一体机捐款收入1.91万元;
8、接受县财政局补助收入30万元;
9、各乡镇(街道)退回结余慈善资金56.59万元
10、其他收入18.85万元(主要是慈善资金增值利息收入)。
(二)物资收入情况
共接收7家企业和2名个人捐赠的衣服、学习用品、食品等救助救灾、疫情防控物资,价值52.41万元。
二、慈善款物支出情况
本年度,沂水县慈善总会总支出2438.12万元,其中:资金支出2385.08万元,物资折价支出53.04万元。
(一)资金支出情况
1、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支出444.17万元;
2、“慈善助学”支出236.24万元;
3、“慈善助困”支出457.31万元;
4、“慈善助老”支出37.69万元;
5、“慈善助孤”支出11.6万元;
6、“慈善助残”支出3.2万元;
7、“慈善助教”支出70万元;
8、“慈善优抚”支出45.08万元;
9、 助力乡村振兴及公益事业支出719.81万元;
10、助力疫情防控及救灾支出232.09万元;
11、慈善文化宣传建设支出40.8万元;
12、管理费用支出87.09万元。
(二)物资支出情况
共计发放捐赠物资53.04万元。
三、慈善款物结存情况
截止2022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资金结存3631.37万元,其中:现金1.91万元,银行存款3629.46万元。物资结存0元。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沂水县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2351.03万元,占上年总收入3146.11万元的74.7%;管理费用支出87.09万元,占本年度总支出2438.12万元的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的规定。
四、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县慈善总会始终重视和加强财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工作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自我监督、加强外部监督入手,做到善款善用、专款专用,并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努力降低项目成本。
(一)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了财务信息透明度。注重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及时将善款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认真执行《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会计制度》核算,认真落实《沂水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善款善物专款专用,为每位捐赠者与受助者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分工负责、分级把关,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财务工作在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坚持严格审计,加强外部监督。总会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主动向监事会报告年度慈善工作和财务工作。今年5月份,县慈善总会聘请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总会拨付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6月份,县审计局对县慈善总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各方对县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加强和改进财务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善款善物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总会的社会公信力。
2022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捐款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