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慈善总会年度(2018.1-2019.5)财务工作报告
2018年以来,沂水县慈善总会财务工作严格遵守《慈善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自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探索创新,加强公信力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善款善用、专款专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县慈善总会邀请县审计局于2019年6月10日至21日对总会2018年以来捐赠资金的募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收入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县慈善总会累计收入2954.7万元,其中:
(一)接受22家企业定向捐款收入264.5万元;个人定向捐款0.1元。
(二)大病救助专项基金捐款收入2378.2万元。其中县政府划拨启动资金300万元,中央、省、市直驻沂水单位及县直部门捐款404万元,乡镇(街道)、开发区捐款296.9万元,企 业捐款1367.1万元,个人捐款9.2万元,微信平台捐款1万元。
(三)市慈善总会下拨救助资金收入65万元。
(四)赛石玉兰助学基金捐款收入200万元。
(五)扶贫捐赠收入3.2万元。
(六)其他收入43.7万元。
二、接受资产捐赠情况
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共收到捐赠资产51.3万元。其中:沂水农村商业银行捐赠办公设备33.1万元,三众集团捐赠工作用车一辆18.2万元。
三、支出情况
按照《沂水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对捐赠款物的使用规定和捐赠者意愿,2018年至2019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慈善活动支出866.2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大病再救助基金支出242万元,特困群众救助支出277.8万元,公益救助支出38万元,下拨市慈善总会急难救助资金支出30万元,企业定向捐款支出225.3万元,管理费用支出33.1万元。
四、资金结存情况
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资金结存2358.5万元。其中:现金9717元,银行存款340.7万元,县财政代管16.8万元,应收沂水县运营公司2000万元。
2019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捐款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