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慈善总会年度(2019.6-2020.5)财务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沂水县慈善总会于2020年6月份邀请县审计局对县慈善总会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款物合计总收入39202538.61元,其中接受捐赠款物收入30021960.47元,接受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收入9180578.14元;总支出31525020.1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慈善款物筹集及使用情况
(一)接受资金捐赠情况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总收入29942260.47元,其中:
1、接受大病救助收入962577元 ;
2、接受定向捐款收入11364229元;
3、接受困难群众救助收入3143500元;
4、“慈心一日捐”捐款5027679.25元;
5、“利奇马”台风专项救灾资金500000元;
6、大学生救助资金110000元;
7、创始基金5010000元;
8、企业及个人慈善捐款87749.10元;
9、县财政局补助收入300000元;
10、市慈善总会下拨救助资金2473969元。其中:农田受灾救助资金567300元、三阳杯助学资金62000元;急难救助资金1844669元;
11、各乡镇分会募集救助捐款367000元;
12、其他收入595557.12元(主要是慈善资金增值利息)。
(二)接受物资捐赠情况
1、山东明银日化公司定向捐赠洗衣粉价值64700元;
2、临沂瑞尔建材公司定向捐赠路灯价值15000元;
(三)慈善款物救助支出情况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受赠资金总支出22344441.97元,其中:
1、支付贫困人口大病再救助基金753874.65元,共计2106人。其中:县医院一站式救助104人,救助支出80516.28元,中心医院1942人,救助支出291085.43元,贫困户外地就医60人,救助支出382272.94元;
2、拨付乡镇自主救助资金2142857.5元。其中:16个乡镇救助困难群众770人,救助资金918778元(贫困户154人262425元、其他困难群众616人656353元);7个乡镇公益事业救助支出1224079.5元;
3、支付特困群众救助款4217327元。其中:大病困难群众救助183人2284531元,发放助学金1491000元,用于困难群众慰问金、慰问品支出107196元,为全县3346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发放军大衣支出334600元;
4、支付公益救助款332000元。其中:特殊教育学校100000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2000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0000元;
5、下拨市慈善总会急难救助资金2393969元,其中:三阳杯助学62000元、急难救助项目298000元、九九公益日1466669元、救灾款567300元;
6、拨付“慈心一日捐”资金1719377.37元。其中:支付贫困户孝老基金5873人,516520元、支付贫困户救助资金356994元、支付150家贫困户危房修缮资金243288.37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700人,350000元、救助困境儿童23人,23000元、贫困户38人,89800元、救助全县第一书记村贫困户139775元;
7、赛石玉兰基金专项支出800000元,其中:救助困难大学新生200000元、奖励优秀高中教师600000元;
8、利奇马台风救灾款专项支出500000元;
9、企业定向捐款支出8292995.1元;
10、教育局大学生救助资金支出110000元;
11、慈善文化专项基金支出143104.9元;
12、办公费用支出620963.73元。其中:办公费114659.71元、差旅费6960元、水电暖16610元、通信服务费4258元、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保险及工资117104.52元、汽车燃油费及车辆租赁11906元、购回众泰车辆款32000元、电视节目制作及工资300000元(财政补助款);疫情上缴款17465.50元;
13、2019年11月县财政专户资金317972.72元移交县民政局管理;
二、新冠心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1、疫情期间县慈善总会共接受疫情捐款9049908.24元;接受疫情防控物资4笔,其中:牛奶510箱、护目镜400副、口罩7000个、蔬菜4256公斤。
2、截止2020年5月底县慈善总会共支出疫情捐款9049908.24元;其中:上缴上级资金7605908.24元、拨付有关疫情防控单位资金1444000元;疫情防控物资全部发放到位。
三、资金结存情况
截止2020年5月31日沂水县慈善总会资金结存31333170.42元。其中:现金1835元、银行存款4031335.42元、农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27300000元。
2020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捐款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