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蒲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
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2021年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其中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这是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的结合上,对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的深刻揭示;体现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把握和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追求的基本目标。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我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曾说,社会主义要为大多数人谋幸福。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指出:“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对共同富裕的规律性认识,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关于“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的重大论断,凝结着我们党昨天的苦难辉煌、今天的使命担当和明天的伟大梦想,是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最真切、最直接的体现。
当前,我国已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人均国民总收入超过1万美元,处于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行列,正在向高收入国家迈进。据瑞士信贷发布的《2022全球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球居民财富达463.6万亿美元,其中中国财富规模85.1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据2022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国大陆(含香港)上榜企业达136家,加上台湾地区共有145家,上榜企业数量继续位居各国之首。这些财富积累和经济发展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更加重视公平、推动共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我们一方面比较好地实现了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目标,另一方面,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也在逐步凸显,2020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达0.468,超过了0.4的警戒线。2020年根据有关数据推算,我国大约有6亿人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这些情况决定了我国需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特别是广泛开展救助型慈善活动,进一步改善社会财富分配格局。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
慈善事业对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有重要意义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是一个总体概念,它既是不同人群之间的共同富裕,也是不同地区的共同富裕,但它不是同时共同富裕,也不是同程度、同水平的共同富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仅需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还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就要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就现阶段而言,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不仅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还首次将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列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明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与初次分配关注市场经济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行政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同,三次分配完全出于自觉自愿,是通过人性的温暖和道德的力量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微观均衡流动,它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当好政府助手,不仅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还能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物质精神双重富裕,是推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全国慈善行业用扎实的工作凝聚全社会的爱心善意,展现了强大的社会资源动员整合能力。在脱贫攻坚中,全国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和慈善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障人士及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11年至2017年,全国向扶贫领域的慈善捐赠达1712亿元,占各级财政扶贫总投入的10%左右;2018年至2020年新投向扶贫领域的社会捐赠超1119亿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2月至4月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国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筹集捐赠资金超396亿元,相当于同期各级财政抗疫资金总投入的近1/4,还筹集抗疫急需物资10.9亿件,有力支持了武汉等地疫情防控工作。实践表明,新时代慈善事业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中流砥柱的全国各级慈善会,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宏伟事业中彰显了自身的使命担当。
慈善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据《中华慈善年鉴》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以上各类慈善会2727家,除中华慈善总会为全国性慈善组织之外,省级慈善会31家,基本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地级慈善会325家,行政区域覆盖率97.59%;县级慈善会2370家,行政区域覆盖率83.19%。此外,还有县级慈善会所属的慈善分会及慈善联络站67062家,覆盖全国的慈善会组织网络日趋完善。
慈善募捐动员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全国前137家慈善会募捐总额为305亿元,年度募捐收入超过1亿元的慈善会36家,其中超过5亿元的9家,全国慈善会展现出强劲的社会资源动员整合能力。
慈善实践活动生机勃勃。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32家省级以上慈善会开展重点慈善项目1281个,涵盖安老、恤孤、助学、医疗、扶贫、抗击疫情等诸多领域,受益群众超过3200万人次。中华慈善总会在脱贫攻坚领域累计投入慈善款物价值82.85亿元,还与全国慈善会紧密合作,开展了“幸福家园”“善济病困”“微笑列车”“为了明天—关爱儿童”“慈善文化进校园”“一张纸献爱心”等品牌项目。截至2022年8月底,我们与湖北、陕西、山东、江苏、河南、黑龙江、重庆、内蒙古等30个省市区的573家慈善会联合实施了“幸福家园”工程,吸引3.2万个村社、超过43万名村(社)民参与共建,获得126万人次捐赠,累计筹募资金8.4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9·9公益日期间,重庆市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河南省慈善总会、陕西省慈善协会先后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合作举办“乡村振兴专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福建省慈善总会扎实开展“慈善健康快车进乡村”活动、“情暖春苗”职工子女心脏筛查活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期开展手拉手结对助学、“蓝天下的至爱”等系列慈善活动,海南省慈善总会深入开展“全省困难职工救助项目”,他们的辛勤努力和突出业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慈善文化宣传活动色彩纷呈。中华慈善总会坚持与国家级主流媒体合作,连续四年举办“中华慈善论坛”,2022年还举办了首届“中华慈善嘉年华”等大型宣传活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和培训活动,在慈善行业产生了积极反响。各地慈善会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活动,如浙江的“西湖论善”、江苏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钟山慈善行动暨江苏慈善论坛”、广州的“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社会责任影响力暨公益慈善盛典”、湖州的“南太湖慈善论坛”和“百年慈善文化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常熟的“善美”文化建设、宿迁的“好人之城、志愿之城、慈善之城”三城建设等,形成了慈善发展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向上向善的社会影响。
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实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下,实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慈善事业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动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旗帜鲜明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的政治原则,践行党的宗旨、响应党的号召、当好党的助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彰显新时代慈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扶弱济困的使命情怀、改革创新的责任担当;要坚持以党中央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精神为统领,壮大慈善主体力量、完善慈善激励机制、优化慈善资源配置、强化慈善支撑保障,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精神内涵,借鉴国外慈善事业成功经验,融合现代慈善体系特征,与时俱进坚持走中国特色慈善发展之路。
二是进一步挖掘慈善潜力、激发慈善活力。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慈善事业规模小,与我国社会财富量级不匹配,近年来社会捐赠总额在1500亿元左右徘徊,2020年因抗击疫情首次突破2000亿元,占GDP总量不足0.2%,同发达国家(一般为2%左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再比如,慈善捐赠结构不够合理,我国企业捐赠占不足七成,个人捐赠占不足三成,而发达国家个人捐赠占到七成左右,这表明我国先富群体的慈善热情还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慈善对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作用与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慈善组织数量总体偏少,登记认定慈善组织一万多家占全国社会组织的数量仅为1%左右;对慈善组织的优惠政策落实也不够到位。推动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挖掘慈善潜力、激发慈善活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适当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拓展税收优惠范围,明确慈善信托依法享受的税收优惠,建立慈善捐赠财产价值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社会支持,通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慈善捐赠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拓宽慈善行业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慈善行业吸引力,进一步健全综合激励措施;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协调配套的慈善表彰体系,完善慈善表彰制度,拓宽慈善文化宣传渠道,进一步强化精神鼓励和慈善文化营造。
三是进一步重视发展网络慈善、应急慈善和社区慈善。这些是新时代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极具社会价值的新兴领域,也是极具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重要领域,值得慈善行业高度关注。关于网络慈善,除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公开募捐规则,加强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监督管理,提升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能力,促进互联网公开募捐规范健康发展,还应高度重视互联网个人求助问题,努力探索、积极引导、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强化自律、规范运作、兴利除弊、造福人民,促进新时代慈善公益事业的创新发展。关于应急慈善,要认真总结慈善行业参与新冠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和教训,将慈善组织纳入地方政府应急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常态化保障机制,对应急状况下的慈善监管工作要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特殊规定。关于社区慈善,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积极促进各类社区型慈善组织发展,鼓励支持发展社区慈善。
四是进一步优化慈善行业治理格局。慈善行业治理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慈善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也包括慈善行业内部治理和慈善组织自身治理。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行业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但从现实情况看,仍然存在慈善监管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慈善监管方式有待优化、慈善行业生态发展不完善、慈善组织自身治理能力偏弱等问题。推动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慈善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监管理念,加大服务力度,将鼓励支持、协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监管的基本理念和工作出发点,充分尊重慈善组织的自主权和自治权,激发慈善组织与慈善行业的内生动力;要改革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注重培育慈善行业组织和枢纽型慈善组织,推动形成层次清晰、分布合理、特色鲜明、分工明确的慈善组织良性生态格局,建立慈善行业协同联动机制,提升自律能力和自治水平;要注重慈善组织自身治理能力建设,优化慈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促进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创新,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透明、高效、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能力。
慈善事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勠力同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谱写中国慈善事业新的光辉篇章。